根据我校科技处发布的《河北地质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科研项目申报通知》,本届学生科研申报中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的申报、立项与验收工作将全部由学院负责,科技处仅组织重点项目的申报及其它类别项目的备案。具体申报内容如下:
1.学生类别
我校全日制非毕业班在校生;根据研究基础及时间考虑,原则上本科生一年级学生、两年半制研究生二年级学生仅作为项目成员参与项目申报。
2.申报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类别共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自筹项目,其中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拟资助不超过3000元/项,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拟资助不超过2500元/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拟资助不超过2000元/项,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拟资助不超过1500元/项;自筹项目无经费资助。
3.项目申报
(1)一般类项目、自筹类项目
申请人应填写《申报书》(无需学院盖章,仅申请人签字即可),打印纸质版,一式五份,于3月30日之前将纸质版资料交至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楼538),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ushuaij@163.com(邮件以“本/硕+年级+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学院将以申报答辩的形式在4月10前完成评审工作。《申报书》请在科技处发布的《河北地质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科研项目申报通知》中下载(https://kjc.hgu.edu.cn/info/1019/4342.htm)。
(2)重点项目
本届重点项目申报由科技处统一组织,申报、答辩、评审工作。有意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填写《申报书》(无需学院盖章,仅申请人签字即可),打印纸质版,一式五份,交至校学生科协办公室(教一楼504),集中材料收取时间,3月29日-30日全天。
4.项目验收标准
学生科研申请验收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重点项目:(1)依据项目研究内容产出相应研究成果,撰写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及工作总结报告各1篇;(2)在正规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依托所主持的项目列入石家庄市研究生科技特派员服务计划1次;未满足验收条件的项目将不受理验收申请。
一般项目:(1)完成项目研究内容,撰写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及工作总结报告各1篇,(2)完成咨政报告1篇或取得市级以上有关政府部门的成果采纳应用证明1项或完成重点项目要求的结项条件中的(2)部分之一。
自筹项目:依据项目研究内容产出相应研究成果,撰写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及工作总结报告各1篇。
5.说明
(1)本届学生科研申报书已做修订,请申请人注意下载最新版(2025版);
(2)根据我校科技工作安排,我院2025年第二十一届学生科研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立项指标数分别为4项、2项,在组织申报、评审推荐时坚持学生科研项目设立原则,关注本科生与研究生的平衡(建议按1:2);不接受重复率较高的项目申报书;
(3)2年内撤项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本年度所有类别项目;
(4)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报;其中,重点项目方向应紧密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等攻关领域,以及河北省“两翼、两区、三群、六带”战略布局,进一步凝练科研方向,回归行业、融入产业、服务事业。
(5)学生科研项目原则上不得直接使用教师科研项目或毕业论文/设计等,若确存在一定的联系,则需在申报书内详细说明。
(6)科研项目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申报,不规定必须在所学专业领域内申报;鼓励理工科专业学生进行实物发明创造和技术领域的开发。
(7)各类项目在项目立项后均不接受延期申请、变更负责人申请,却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开展研究的,可经指导老师同意后予以撤项申请。
(8)已获我校其它组织及研究生各类创新项目资助的项目不可以相似内容或相同题目再次申报本届科研项目;同时,通过本届科研评审立项的项目也不可再以相同内容或题目申报学校其它的项目资助。
(9)同一申请人仅可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中的一项,不可同时申报。
咨询电话:13623218966 鹿老师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3.21